云南大学留学招生信息来源:中国-东盟教育信息网
时间:2009-02-19 21:43:55
一、申请条件 1、 品德良好,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云南大学校纪校规,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外国来华留学生健康检查标准”。 3、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应具有学士学位。 4、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应具有硕士学位。 5、 汉语水平考试通过六级以上。 二、申请办法 1、根据校际间或两国其他部门间的交流计划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者,按校际或其他部门间达成的协议办理申请手续。 2、在国外或已在华的符合来华留学研究生资格的个人,申请自费攻读云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者,应直接向云南大学研究生部招办提出申请。除本文规定的其他条件外,还应有在华事务担保人。 3、申请者应缴验的材料 (1)“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2)“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3)经公证后的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阶段的学业证书、所学课程及成绩表(复印件)。 (4)汉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 (5)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学者的推荐信。 (6)经济担保书、来华留学生保证书及在华事务委托人保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是中、英两种文字之一或附有此类文字的译本(经公证后的)。 4、报名时间 云南大学每年受理一次外国留学生报考。具体时间如下: 申请报考硕士生的申请材料,于每年的 申请报考博士生的申请材料,于每年的 5、报名费用 硕士:600元(人民币) 博士:800元(人民币) 未被录取或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该项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地点:云南大学研究生部招办 详细地址:云南昆明翠湖北路2号 邮编:650091 联系电话、传真:0871-5033837 三、招生专业 以当年公布的云南大学硕士生、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四、入学考试 1、报考硕士研究生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规定的两门业务课考试。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报考博士研究生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考试。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3、考试地点:云南大学。 4、考试时间:与当年招收硕士生、博士生入学考试时间一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5、考生办理来华手续所需费用自理。 五、录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提出拟录取意见,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部招办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发出录取通知书,并报校国际交流处。 六、入学 被录取的来华留学研究生持来华学习签证和录取通知书报到。具体时间以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云南大学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为三至五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为三至五年。具体培养方案由培养单位制定后报研究生部审定。 八、学位 外国来华留学生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后,达到我国研究生学位要求的,可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未达到研究生学位要求的,可发给进修生结业证书。 九、学费 对外国来华自费留学研究生应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云南大学的规定向云南大学缴付费用。 学费按学年收取,也可三年一次付清。每年的学费于开学注册前付清。每学年学费为: 文科:硕士 20000元(人民币) 博士 25000元(人民币) 理科:硕士 22000元(人民币) 博士 28000元(人民币) 十、其它: 1、留学生的日常工作由云南大学国际交流处负责。 2、留学生的教学、论文指导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 本规定由学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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