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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拓展国际化办学空间
贵州高校:国际教育交流凸显东盟板块
核心提示
依托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平台,贵州高校积极拓展、探索与东盟国家在双边、多边框架下的教育合作、拓展合作模式。
通过前三届“交流周”,共有31所东盟国家大学和47所中国大学签署了135份合作协议,还有4所东盟国家大学相互间签署了2份合作协议。中国和东盟建立起教育领域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搭建了教育交流合作的宽广平台。通过“交流周”的举办,中国与东盟各国教育交流合作持续加强,双方互派留学生数量持续增加,青少年交流项目日益频繁,语言教学实现新的突破。如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活动已经成为贵州省走向全国、走向东南亚、走向世界的文化名片,成为有效宣传贵州的平台。
今天,本报推出我省4所高校与东盟国家展开深入教育交流合作专题,从一个侧面,展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的丰硕成果。
第四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
贵州四所高校承办四项主要活动
金黔在线讯 第四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今日开幕,本届交流周的主题是“走向更加务实有效的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打造开放创新的交流平台,推动贵州高校率先扩大对外开放”。
据悉,作为协办单位的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学院和贵州民族学院将分别承办中国—东盟高校国际交流论坛、中国—东盟跨文化交流论坛、中国—东盟“官、产、学”合作论坛、中国—东盟青年体育文化节4项活动。
贵州大学承办的中国—东盟高校国际交流论坛主题为“加强校际合作,推动“双十万学生流动计划”。中国—东盟教育行政官员、高校分管国际事务的校长或副校长、外事处长,共80人,其中外宾40人、省内外参会代表40人参加论坛,他们将通过主题演讲、自由讨论等形式,就推动“双十万学生流动计划”的机遇与挑战、探索学生交流信息机制,构建学生交流信息平台展开深入交流。推动落实前3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达成的共识,促进“双十万学生流动计划”的实施,深化中国—东盟务实性教育合作。
中国—东盟“官、产、学”合作论坛将由贵州财经学院承办。论坛主题为“企业人才需求,高校培养模式,政府推动作用”。据悉,中国—东盟政府官员、高校及企业代表约50人将出席该论坛。
据贵州财经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论坛将采取主题演讲、自由讨论及实地考察等形式,促进双方的交流与沟通,从而建立政府、企业与高校合作交流平台,并通过对企业人才的需求与要求及高校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探索高校人才培养的新途径。
贵州民族学院将承办“中国—东盟跨文化交流论坛”,本次论坛主题为“文化共存,视野共享”,届时,来自东盟各国以及国内共75名专家学者将参与本次论坛。我省九大民族学会代表将与东盟学者代表,围绕“民族传统文化与民族社区的发展”开展对话;中国知名学者与东盟知名学者开展对话,主题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论坛将回顾总结中国—东盟文化合作交流的历史和现状,包括对跨文化交流历史、跨文化传播和跨文化合作案例等的分析研究,增进对文化多样性、跨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建构模式的了解。分析评价中国—东盟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现状,探讨问题与不足,提出可能的改进建议或计划,特别是发挥高校在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中的作用。
贵州师范大学承办中国—东盟青年体育文化节,中国有关高校学生代表及东盟国家在华留学生,共50人参加文化节,文化节以“希望未来友谊”为主题,将展开体育文化活动、汉语知识竞赛、文化考察等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展现自我、提高自我的同时,加深了解,增强友谊,共同为中国—东盟的文化繁荣、经济昌盛贡献力量。
贵州师范大学
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长期合作交流
长期以来,贵州师范大学注重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先后与美国、英国、泰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分别与美国、韩国、日本、泰国等国家的5所大学开展交换学生项目。近年来,贵州师范大学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举办、参加高层次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积极推动校际合作建设,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新平台。
在依托学校资源,积极拓展留学生教育方面,贵州师范大学开展了高质量、多模式的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和交换学生项目。学校位于西部欠发达地区,教育资源远没有东部地区院校丰富。但贵州特有的民族文化和能有更多机会练习中文的语言环境吸引了不少外国留学生来此学习。贵州师范大学积极拓展留学生生源渠道,提高留学生的培养层次和质量,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对内加强特色学科建设,增强教学科研实力,严格管理,拟定了《外国来华自费留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办理接收来华留学生手续须知》、《留学生考勤和请假登记管理办法》和《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文件;对外积极宣传。截至2010年底,学校已经累计接收10多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短期交流生及访问学者225人次。
近年来,贵州师范大学加强与东盟高校的实质性合作交流。
2008年7月,以第二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活动为契机,贵州师范大学与泰国博仁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两校正式建为姊妹学校。协议规定,两校将开展合作学术研究活动,交换学术资料和学术出版物,交换教职员工,交换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和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合作交流。2009年9月,双方就交换学生进一步签订了实施协议《中国贵州师范大学与泰国博仁大学互换学生项目备忘录》,备忘录规定两校互派学生(不超过10名)到对方学校学习,双方学费互免,交流学习时间为1年。2010年,贵州师范大学和泰国博仁大学互派第一批交换学生到对方学校交流学习,主要是大二、大三学生。2011年,贵州师范大学预计派送11名学生到泰国博仁大学交流学习。
今年5月,贵州师范大学与菲律宾法蒂玛大学签订意向性协议,准备明年起两校在学生交流、教师交流等方面展开合作。双方协商交换学生的人数暂定为10名,教师交流可采取新方式:贵州师范大学教师去菲律宾法蒂玛大学授课,教汉语;对方教师来贵州师范大学授课,教英语。具体的实施协议尚待进一步沟通交流。
贵州师范大学还选派优秀教师到东盟国家任汉语教师。2006年起,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汉办)首次面向我省大规模选拔对外汉语教师,入选教师由国家公派至美国、泰国等汉语教师资源缺乏的国家,任教汉语教师。近年来,贵州师范大学的优秀教师通过国家汉办选拔后,前往泰国等东盟国家任汉语教师。
贵州财经学院
构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随着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活动的开展,贵州财经学院积极拓展与东盟国家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并先后与6个国家的10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展开交流互访活动。
此外,自2009年以来,该校与泰国的皇家四色菊大学、苏兰拉里理工大学、庄棚皇家大学、北碧皇家大学开展互派留学生项目。先后选派和接收了34名交换留学生。
据介绍,与东盟开展合作是贵州财经学院迈向国际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贵州财经学院长期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先后与22所国外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多方面开展和实施了交流合作项目。其中,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等国家的大学,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特色较为鲜明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
为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管理水平,贵州财经学院建立了专项基金,用于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自2006年起,共派出39名教师出国进行半年左右的培训学习,派出管理人员出国交流考察148人次。通过培训学习,教师的外语水平得到极大提高。据介绍,目前该校所有专业均开设了一至两门双语教学课程。此外,该校还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化的国外教师和专家聘请、管理机制,围绕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目标,加大了对“候鸟型”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力度。
结合国家政策和贵州实际情况,2010年6月,财院与加拿大布鲁克大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的4个专科学历教育项目获省教育厅批准和教育部备案。
该项目通过引进和嫁接国外大学课程、教材、师资,推进学校国际化的步伐。目前已招生63人,今年还将招生120人。据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学校对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正在积极申报中。
贵州民族学院
拓展与东盟各国的学术交流
2008年以来,贵州民族学院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活动为契机,除了积极参与相关交流会议,还积极拓展与东盟各国的学术交流平台,先后与老挝、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等国高校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并与部分学校达成合作意向。
2008年7月,在首届中国—东盟教育展中,贵州民院与泰国华侨崇圣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同年10月,菲律宾圣语学院院长Fr. Anthony Ibarra B. Fabella先生访问民院,并就师生交流、研究生教育等项目与该校签订了合作协议。
据贵州民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从与菲律宾圣语学院签订合作协议以来,民院已派出5批共20人次赴菲律宾学习、交流。此外,2008至2011年,学校连续4年暑期派学生到菲律宾参观学习,为学生提供一个了解菲律宾本土文化、体验当地社会的实践平台。
随着对外交流的不断深入,2009年3月,老挝理工学院校长率队访问民院,就双方合作等事项进行交流。同年9月,民院相关人士回访老挝理工学院,并就双方的教学科研合作签署了协议。
在扩大交流的基础上,贵州民族学院积极与东盟国家高校搭建合作平台,加大校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09年10月,民院派出专家队伍参加了泰国国际教育博览会,与会期间访问了泰国华侨崇圣大学,达成了泰国华侨崇圣大学作为学校东盟研究基地的协议。此外,民院还与泰国国立发展管理学院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并将泰国国立发展管理学院列为学校的英语师资培训基地,派遣外语老师定期或不定期前往该院学习交流。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贵州民院与菲律宾相关高校签署了交换生项目,将每年从外语学院英文专业选派3名优秀学生赴菲律宾开展为期1年的英语学习,第一批学生已于今年6月17日抵达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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